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通知,教育部定于10月28日至31日对我省进行教育事业统计实地核查,各学校务必做好前期工作,以备教育部抽调核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教育事业统计高校核查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育事业统计作为法定报表数据,为教育部评估考核、经费拨款、招生计划等业务提供数据依据。本次教育事业统计高校核查,教育部将对广东省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进行抽查,抽中核查的单位将接受教育部实地核查工作。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统计管理工作情况、教育事业统计源头数据和数据真实性,同时收集教育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各有关单位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务必给予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核查准备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材料整理阶段
1.起止时间:9月19日-10月15日
2.主要工作:各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项核查工作,并于9月23日前填报负责人及对接人信息;明确核查工作分工,做好核查和佐证材料整理工作。
(二)第二阶段:材料审核阶段
1.起止时间:9月30日-10月25日
2.主要工作:发展规划处根据各有关单位提交材料情况,进行审核反馈,各有关单位根据反馈做好复核和修正工作。
(三)第三阶段:实地核查阶段
1.起止时间:10月28日-10月31日
2.主要工作:届时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具体通知情况再提前做安排,请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本项核查工作将核查近三年的相关资料,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查阅《高校核查材料清单(任务分解版)》(附件1),对照2023年、2022年、2021年三年报表数据(附件2),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分别提供2023年、2022年、2021年佐证材料。具体整理要求请参照《广州南方学院高校核查材料整理规则及要求》(附件3)。
(二)请各有关单位审慎对待本次核查工作,所有提交的佐证材料均应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其中,学生情况、教师情况、办学条件情况、对外培训部分所有提交的材料由责任单位审核确认后提交。
(三)审核阶段,请各责任单位以提交电子版材料为主,审核通过确认后,由责任单位填报《广州南方学院高校核查材料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4),经责任单位与协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发展规划处(A1行政楼219室)。
(四)发展规划处收集完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对接人信息后,将邀请工作人员加入企业微信的“南方学院统计工作群”。
广州南方学院
2024年9月19日
(联系人:毛雅蓓,联系电话:6178-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