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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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方学院关于做好教育事业统计高校核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10-29作者: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通知教育部定于10月28日31日对我省进行教育事业统计实地核查,各学校务必做好前期工作,以备教育部抽调核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教育事业统计高校核查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育事业统计作为法定报表数据,为教育部评估考核、经费拨款、招生计划等业务提供数据依据。本次教育事业统计高校核查教育部将对广东省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进行抽查,抽中核查的单位将接受教育部实地核查工作。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统计管理工作情况、教育事业统计源头数据和数据真实性同时收集教育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有关单位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务必给予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核查准备工作。

、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材料整理阶段

1.起止时间:9月19日-1015

2.主要工作:各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项核查工作,并于9月23填报负责人及对接人信息明确核查工作分工做好核查和佐证材料整理工作

(二)第二阶段材料审核阶段

1.起止时间:9月30日-1025

2.主要工作:发展规划处根据各有关单位提交材料情况,进行审核反馈,各有关单位根据反馈做好复核和修正工作

(三)第三阶段:实地核查阶段

1.起止时间:10月28日-1031日

2.主要工作:届时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具体通知情况提前做安排请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通知。

、工作要求

(一)本项核查工作将核查近三年相关资料,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查阅《高校核查材料清单(任务分解版》(附件1),对照2023年、2022年2021年三年报表数据(附件2),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分别提供2023年2022年2021年佐证材料具体整理要求请参照《广州南方学院高校核查材料整理规则及要求(附件3)。

(二)请有关单位审慎对待本次核查工作,所有提交的佐证材料应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其中学生情况、教师情况、办学条件情况、对外培训部分所有提交的材料由责任单位审核确认后提交

(三)审核阶段,责任单位以提交电子版材料为主,审核通过确认后,责任单位填报广州南方学院高校核查材料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4),经责任单位与协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发展规划处(A1行政楼219室

(四)发展规划处收集完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对接人信息后,将邀请工作人员加入企业微信的南方学院统计工作群

 

 

 

 

广州南方学院

2024年9月19

 

(联系人毛雅蓓,联系电话:6178-7225